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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推荐参加云南省第二届“百名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4-09   点击数:

关于拟推荐参加云南省第二届“百名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的公示


根据共青团云南省委、云南省学生联合会《关于寻访第二届云南省“百名大学生自强之星”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学校团委会议研究,报学校领导同意,拟推荐人文学院20180201班唐娴、人文学院班20180231余丽萍、外国语学院20180311班李超,3名同学参加云南省第二届“百名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4月9日至4月13日

公示期间,广大师生如对被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学校团委反映。

校团委:0874—8998647

学校团委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