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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6-03 04:56 作者: 来源: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 (研究生会) 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 2023-2024学年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 一 ) 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结论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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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等常设层级。

R


3.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R

40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R

5

5.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R

5

6.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R


7.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R


8.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R


9.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R


10.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R


11.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R

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1日

12.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R


13.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R


14.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职。

R


15.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R


16.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R


17.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R


18.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R


19▲.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R


 

(二) 二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16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16


3.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16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16


5.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16


6.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16


7.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及格情况。

16


8.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大会选举产生。

16


9.按期规范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大会。

16


10.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16


11.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16


12.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6


13.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16


14.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16


 

 

 

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 (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音乐舞蹈学院学生会

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

教师教育学院学生会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学生会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学生会

法律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会

人文学院学生会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会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

文化旅游学院学生会

美术学院学生会

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

应用技术学院学生会

生物资源与食品工程学院学生会

体育学院学生会

外国语学院学生会

















 

 

 

 

 

 


 

二、学生会章程

曲靖师范学院学生会章程

(经曲靖师范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曲靖师范学院学生会组织是曲靖师范学院党委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 曲靖师范学院学生会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

第三条 主要任务

(一)在学校党委领导、团委和云南省学联指导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章程,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

(二)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 凡取得曲靖师范学院学籍的中国籍全日制本科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

(一)参加学生会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

(二)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三)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认真完成本会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其它需要履行的义务。

第三章   机构设置和职权

第七条 学生代表大会是广大同学依法依规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治理的机构。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1次,须有应到会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如遇特殊情况,经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总数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并经学校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个学期。

第八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章程,监督章程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四)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的权益;

(五)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 学生代表大会设立学生会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作为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学生会委员会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学生会组织的工作。

第十条 学生会委员会的职权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

(二)监督学生会组织章程实施,听取、审议学生会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三)决定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个别调整事项,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四)讨论和决定应由常设机构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学生会委员会不得代替学生会主席团行使权益维护等日常执行功能。

第十 学生会组织主席团设成员5名,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向大会公告,并经学校党委批准,报云南省学联备案。主席团实行轮值制度,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

第十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按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经二级学院团组织推荐,二级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 学生会主席团聘请学校团委专职团干部担任秘书长。秘书长代表学校团委指导和监督学生会的工作,列席全体委员会会议和主席团工作会议,对不称职的学生干部有罢免建议权。

第十四条 学生会下设文体部,发展部,学习部,权益部,联络部五个工作部门,在主席团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联络部:负责学生会日常服务保障、会务、考勤及校内外联络交流等工作,组织学生会内部的技能培训、院系联谊等活动,做好青春榜样的选树工作;

(二)权益部:负责同学日常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引导同学正确表达合理诉求;推行校园提案制度,加强同相关部门、教师的联系,组织开展“开放日”等活动,反映并协助解决同学权益问题;

(三)学习部:服务同学思想成长,组织政治理论专题学习,开展与信仰对话、我与祖国共奋进、青春告白祖国等主题教育活动,举办国学讲坛、书香校园、青春诗会、经典诵读主题学习、知识竞赛等活动,组织开展考研、考证等服务活动;

(四)文体部:负责组织文化艺术体育类活动,开展文艺表演、才艺大赛、歌手大赛、体育比赛及各类群众性体育活动,做好校、院二级学生组织文体联谊活动等工作;

(五)发展部:负责学生信息报送、宣传策划,做好工作人员遴选及志愿者招募工作,开展就业、心理等方面的服务工作导同学投身生态文明实践,组织动员同学广泛参加“三下乡”、“返家乡”等社会 实践项目等。

根据工作需要,学生会组织可在学校团委的指导下,由学生会主席团对工作部门设置进行适当调整 

第四章   基层组织

第十五条 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是本会的院级组织,接受所在学院党委领导、学院团委和校级学生会组织的指导和帮助。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章程的制定,原则上与本章程保持一致,由各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十六条 校级学生会组织每年至少听取1次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及意见建议,年底进行二级学生会工作考核,并公开考核结果。

第十七条 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设成员3名,不设主席、副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

第十八条 班委会是学生会组织的基层组织,由班级学生大会直接选举产生,设班长1名,副班长1名,班委若干。班委会在院学生会、班主任或辅导员指导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对全班同学负责并报告工作。班级团支部书记可兼任班长,班长须兼任团支部副书记。

第五章   工作人员

第十九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

(一)学生会工作人员要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遴选,由学院团委推荐,经学校团委和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后,确保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主动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

(二)学生会工作人员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应是信念坚定、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学业优良、作风务实的学生 

(三)对于达不到学业要求标准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六章   从严治会

第二十条 学生会坚持党委的全面领导,定期向学校党委报告工作情况;学校团委和党委学生工作部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需事先向学校团委报告。

第二十二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胸怀崇高理想,恪守学生本分,牢记服务宗旨,守纪律、讲原则、作表率。

第二十三条 校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以学生代表为主,学校团委和党委学生工作部等部门共同参与。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曲靖师范学院学生会。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学生会下设文体部,发展部,学习部,权益部,联络部五个工作部门,在主席团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其主要情况如下:

 

序号

部门名称

部门人数

部门简述

1

主席团

5

负责统筹协调学生会日常工作。主席团对学生会全体负责,协助学生会秘书长,检查督促、协调部署各部门工作,并受其监督。

2

联络部

7

负责学生会日常服务保障、会务、考勤及校内外联络交流等工作,组织学生会内部的技能培训、院系联谊等活动,做好青春榜样的选树工作。

3

权益部

7

负责同学日常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引导同学正确表达合理诉求;推行校园提案制度,加强同相关部门、教师的联系,组织开展“开放日”等活动,反映并协助解决同学权益问题。

4

学习部

7

服务同学思想成长,组织政治理论专题学习,开展与信仰对话、我与祖国共奋进、青春告白祖国等主题教育活动,举办国学讲坛、书香校园、青春诗会、经典诵读主题学习、知识竞赛等活动,组织开展考研、考证等服务活动。

5

文体部

7

负责组织文化艺术体育类活动,开展文艺表演、才艺大赛、歌手大赛、体育比赛及各类群众性体育活动,做好校、院二级学生组织文体联谊活动等工作。

6

发展部

7

负责学生信息报送、宣传策划,做好工作人员遴选及志愿者招募工作,开展就业、心理等方面的服务工作引导同学投身生态文明实践,组织动员同学广泛参加“三下乡”、“返家乡”等社会实践项目等。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综合测评成绩排名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1

张文静

中共预备党员

音乐舞蹈学院

2021

1/57

2

孔霞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21

2/55

3

何廷卫

共青团员

体育学院

2021

9/54

4

程金美

共青团员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2

12/40

5

杨雪缘

共青团员

音乐舞蹈学院

2023

14/49

6

罗园园

共青团员

文化旅游学院

2023

2/45

7

徐艳梅

共青团员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3

6/49

8

金美玲

共青团员

人文学院

2023

1/49

9

韩道明

中共预备党员

生物资源与食品工程学院

2021

1/34

10

许树业

共青团员

人文学院

2023

7/34

11

刘雨涵

共青团员

音乐舞蹈学院

2023

11/50

12

晏英

共青团员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2

10/33

13

高漪涵

共青团员

人文学院

2022

10/33

14

张博深

中共预备党员

美术学院

2021

11/37

15

张夏

共青团员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3

12/60

16

夏菁菁

共青团员

人文学院

2022

5/28

17

姜兴亚

共青团员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2

8/26

18

胡玉婷

共青团员

教师教育学院

2021

3/38

19

张凌鑫

共青团员

生物资源与食品工程学院

2022

8/29

20

申舒楠

共青团员

法律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2

3/22

21

王列

共青团员

体育学院

2022

1/25

22

赵宾媛

中公预备党员

体育学院

2021

1/31

23

赵兵

共青团员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1

9/41

24

吕子欢

共青团员

人文学院

2021

15/46

25

左建情

共青团员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2

15/55

26

刘振彭

共青团员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2

11/35

27

金布

共青团员

法律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3

1/39

28

李舒艺

共青团员

外国语学院

2023

7/57

29

李思

共青团员

教师教育学院

2023

4/58

30

蒋政凯

共青团员

体育学院

2023

4/46

31

王坤秀

共青团员

外国语学院

2022

10/63

32

毛雨琳

共青团员

人文学院

2021

5/45

33

周思伊

群众

体育学院

2023

2/40

34

施亚南

共青团员

外国语学院

2023

6/54

35

曾子倩

共青团员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

20/61

36

杨富景

共青团员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3

5/46

37

王丽

共青团员

人文学院

2022

9/34

38

周萌

共青团员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

2/50

39

张丽琴

共青团员

人文学院

2023

6/49

40

代紫媛

共青团员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

15/50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曲靖师范学院第八届学生会主席团拟设成员5名(按差额20%的要求,提名候选人预备人选6名,差额1人)。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由二级学院团委推荐,二级学院党委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由曲靖师范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产生。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一)大会时间、地点

2023年10月20日—21日,会期1.5天(含预备会半天),会议地点为学校图书馆报告厅。

(二)主要议程及任务

一、听取学校党委、省学联对学校学生会工作的指示;

二、听取并审议曲靖师范学院第七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曲靖师范学院第八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四、选举产生曲靖师范学院第八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

五、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

六、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传报道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tNc-HTu_MVF8k3FZpNLL3w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校学生会对各院学生会、班级团支部下发大会召开通知及代表选举通知。经班级团支部召开团支部大会推荐代表初步候选人并将推荐结果上报各学院学生会。各学院学生会向学院团委报告班级团支部推荐情况,与校学生会沟通后,按多于应选名额的20%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院学生会组织召开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大会或学生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学代会代表。经学院团委审定、党委同意后,将正式代表候选人登记表、汇总表交至第六次学代会筹委会办公室,并将选举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学代会筹备委员会资格审查小组对正式代表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结果反馈至学院。如有问题,必须进行补选,经学院团委审定、党委同意后上交,确定大会正式代表。

 

八、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

校团委副书记

吴发国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鲍国瑞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云南省学联秘书处邮箱4144830@163.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4144830@163.com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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